2015年底,中国致公党安徽省委员会对2011至2015年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。近日,评选表彰结果公布,我校张同利同志被评为“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”,刘超同志被评为“优秀致公党员”。
(撰稿:党委宣传部 孙靳 审核:党委宣传部 李超)
2015年底,中国致公党安徽省委员会对2011至2015年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。近日,评选表彰结果公布,我校张同利同志被评为“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”,刘超同志被评为“优秀致公党员”。
(撰稿:党委宣传部 孙靳 审核:党委宣传部 李超)